1.问:能简要描述一下申报市属评委会流程吗?
答: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一般11-12月份发布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次年1月-3月开展职称申报工作,6月底之前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全部评审工作,6-8月之间陆续发放证书。同一评委会的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评后公示开展的及时性与证书发放的速度切相关。
2.问:个人申报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答:职称申报一般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要求详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
3.问:个人上传照片,需要注意什么?
答:个人照片是作为制作职称证书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照下列要求上传:
(1)上传正规证件照,保证照片头像向上;
(2)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
(3)格式为jpg格式;
(4)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像素不小于128×180。
4.问:申报系统登录不上,怎么解决?
答:系统操作问题详见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系统中下载)。建议使用win7以上操作系统,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如使用其他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可能会有兼容性问题。同时,申报系统需要以PDF格式输出打印评审表等报表,请安装PDF官方软件。
5.问:申报单位如何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
答:申报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24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填写评前公示情况表,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公示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并由单位专人保管,以供查验。
(2)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问:申报单位评前公示完,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答:2019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网上评审,申报单位无需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如需要提交材料至主管部门审核的,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核。
7.问:评审费用如何缴纳?
答:2024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称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元的论著鉴定费,详见各评委会申报通知。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及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包括中、初级)的评审费:280元/人。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说明缴费。评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缴费发票打印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8.问:我是否需要参加答辩?
答:申报评审高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
9.问: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如何开展?
答:评审结果请申报人自行登陆申报网站查询。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分别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上传评后公示情况表等相应附件材料。单位应在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示,未按时完成公示的,将影响后续职称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申报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2)评后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公示单位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0.问:评审结果审核确认需要多长时间?
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包括申报单位评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
11.问:职称证书如何打印获取?
答: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如证书无法查询,系统提示“查询不到证书”或“证书待校验”,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维护照片。具体流程为:在照片维护中添加照片,在业务申请的“基本信息”栏目里点保存,退出系统再次登陆查看是否已正确上传照片。照片维护完成后,请联系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办公室。
如证书可以查询,但无法下载,可查看浏览器设置中是否设置了弹窗拦截。
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深圳相应系列、级别专业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深圳此前核发的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12.问:申报人员如何知道评审已经通过?评委会是否有材料告知申报人员已经通过评审?
答: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申报人员使用个人帐号登录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若业务状态为“业务办结”,结果是“办理不通过”,说明是评审未通过;申报人员也可以咨询评委会办公室。
13.问:评审通过人员哪些评审材料必须归档呢?
答:评审通过人员根据申报对应专业的评委会通知,自行打印《广东省职称证书》,并及时领取《广东省深圳市职称评审表》。申报人领取后,注意保管评审表,仅此一份,遗失或损坏无法补领,领取后务必及时将评审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需特别提醒的是,评审表是获得职称的重要佐证材料之一,请按各评委会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