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申报职称一定要有单位吗?
答:是。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申报单位可以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一经确定,在本职称评审年度不予变更。
2.问: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按现从事岗位专业进行申报。
3.问:我准备申报建筑专业工程师评审,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资质有无有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个人申报职称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要求,但与个人现岗位和从事专业有关。个别特殊系列在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对单位性质有所规定,如卫生系列等,从其规定。
4.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我市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深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在职”是正在任职期间,“在岗”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中,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5.问:我已经退休,但返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问是否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6.问:申报人员已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现在想申报质量工程师评审可以吗?
答:如确实已转换了工作岗位,提供转岗证明可以申报。
7.问:参加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并自2020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试行动态管理,现有情况详见《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以该职业资格最后一门合格证书上时间起算。
8.问: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答: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可对应工程师职称,但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按照年度常规流程申报工程师职称,选择“转系列(专业)类型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9.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前审核工作。
10.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
11.问:我已经评审获得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政工师不能作为中级职称的条件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2.问:我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职称,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吗?
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1)我省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
(2)符合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发〔2004〕223号文);
(3)符合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社发〔2012〕38号文);
(4)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符合其他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如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众创杯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3.问: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学术、业绩成果继续申报?
答: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应补充提交新的学术或业绩成果(业绩、奖项、论文等相关职称材料)。
14.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师证书,请问这是职称吗?转工程技术岗后,如何使用这证书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
答:通过全国或广东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安全等专业的初、中级)就是职称证,不需要再通过评审或确认环节。经济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先按转系列要求申报工程系列同级别职称,申报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待取得工程系列同级别职称证书后,满一定年限,再申请高一级职称。
15.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证书,这是算已经取得职称了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具体的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6.问:2024年度我市是否对部分专业的职称评审组织统一的专业知识考试?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等专业职称评审方式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26号),自2023年7月20日起,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申报人直接按照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已参加2022年职称专业知识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三年有效期并作为相应专业职称评审重要依据,可用于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事项可向相关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17.问:我的职称证书是在外地考评的,在深能继续使用申报高一级职称么?
答: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需上传资格证书及评审表、任职文件等材料。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18.问:本人在省外单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转入深圳工作。当前工作单位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年度考核时,对转入之前年度如何考核?
答:现单位可依据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在系统中对进入本单位之前的工作年度进行考核填报。
19.问: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必须是基于本人实际情况且真实有效的工作成果,佐证材料必须完整,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内容太多的,一般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奖项、课题等应附举办单位正式文件及查询网址、查询截图等。业绩成果材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施工竣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