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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关于业绩成果的问答
来源: | 作者:AI 考认 | 发布时间: 2025-04-16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学术、业绩成果继续申报?

答: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应补充提交新的学术或业绩成果(业绩、奖项、论文等相关职称材料)

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

问: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必须是基于本人实际情况且真实有效的工作成果,佐证材料必须完整,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内容太多的,一般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奖项、课题等应附举办单位正式文件及查询网址、查询截图等。业绩成果材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施工竣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