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版块新公开一条关于企业标准的留言,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对留言进行了回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其进行解读,供读者参考。
公众留言:企业生产的产品有推荐性标准,企业制定产品企业标准时,检测项目需要与推荐性标准一致吗?如果不一致,是否存在违规风险?
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还应当公开包含有产品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相应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等有效内容的企业标准。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产品标准使用国家通用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有利于企业标准合法、合规,得到市场认可,国家已经有统一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应当予以采用。企业对自己因未使用国家统一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作出的检验或者评价结果承担责任。
企业标准,是我国新型标准体系中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类型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相应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企业标准还专门制定了部门规章《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可以看出,其实标准化法对于企业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并没有进行规定,仅要求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要求进行公开,并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应当引用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没有相应标准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企业自行制定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准确可靠。也就是说,只有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中没有相应的试验方法时,企业才可以自行制定试验方法,这比标准化法的要求更加严格。同时,《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还规定: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