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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材料:学历、资历条件问题
来源:职称评审办公室 | 作者:职称评审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3-07-10 | 253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条件说明

学习资历条件按照我省 2016 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学历的问题

①对学历的认定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门或总政、总参、总后有关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是说,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总后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予认定。对不属于上述部门发给的学历证书和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只能作为评审其专业基础知识时参考。

②关于普通高校结业生申报职称学历问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教育结业生在申报评审职称时,其学历可比照降低一个国民教育序列等级的毕业生对待,即本科教育结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对待,大专教育结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结业生,按此前取得的最高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待。

③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所获文凭申报职称时效力问题。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明。若其提供的证明未能认定文凭的合法性和办学层次、类别等要点,仅能代表该学员接受过相关课程教学的,不能视为该专业有效学历。

④除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外,高中及以下学历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⑤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关于资历的问题


使用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计算时间:从合格证书上的时间起算(注:考试方式取得的证书一般情况下会注明资格证授予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3.使用初次考核认定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计算时间:

(1)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33 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 31 日。

(2)2021 年度及以后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取得考核认定证书的,属于评审取得,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 1 月 1 日。

(3)取得时间为 2021 年上半年,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即为评审取得的,起算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日;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人社部门,需按通过之日起算。

(4)均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4.使用考试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起算时间:按职业资格证书上的通过时间之日起算,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①除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外,申报评审职称须具有中专以上规定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

资历要求是与学历要求相连的,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

②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高中学历以后的工作经历是不可计算在内的,但相应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③学历学位教育是全日制的,在校学习时间不可以计算为专业技术任职资历,所取得的学术成果、业绩成果等材料也不作为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