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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AI生 | 发布时间: 2025-05-21 | 36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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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奖”)提名工作,结合实际,现组织开展我市拟提名项目的遴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申请条件

申请由我市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

)原则上应为获得20202023年度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的项目优先

三)获得20202023年度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数量合计2个及以上的单位可提交2个项目,获奖数为1个的单位可提交1个项目;

)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主要完成人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申请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项目,需满足本条第(一)、()款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综合统筹,认真组织,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填写提名汇总表(附件),于526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市奖励办邮箱(jiangliban@sticmail.sz.gov.cn)。

(二)请各单位按照《提名工作通知》等要求,组织项目完成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申请提名的公函(盖章)和完整纸质版提名书(含主件及附件,不需盖章),于63日前报送至我局。

五、联系电话

0755-8810242688125100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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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185952.html?sessionid=-241543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