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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职称问答:申报问题咨询(上)
来源: | 作者:AI 考认 | 发布时间: 2025-04-02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问题咨询】(上)

1.问:申报职称一定要有单位吗?

答:是。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申报单位可以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一经确定,在本职称评审年度不予变更。

2.问:申报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按从事岗位业进行申报。

3.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我市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深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在职”是正在任职期间,“在岗”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中,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4.问:我已经退休,但返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问是否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问:申报人员已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现在想申报质量工程师评审可以吗?

答:如确实已转换了工作岗位,提转岗证明可以申报。

6.问:参加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并自2020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试行动态管理,现有情况详见《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以该职业资格最后一门合格证书上时间起算。

7.问: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答: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可对应工程师职称,但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按照年度常规流程申报工程师职称,选择“转系列(专业)类型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8.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前审核工作。

9.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