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说明
执行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和 《关于调整职称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 号)。
(二)有关问题说明
1.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2.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仅供参考,不能计算作为有效的论文篇数。
3.论文杂志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 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栏目或者“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栏目查询得到。
4. 所 提 交 的 论 文 内 容 一 般 须 被 中 国 知 网 ( www.cnki.net ) 、万 方 数 据 知 识 服 务 平 台 ( www.wanfangdata.com.cn ) 、 维 普 网 (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发表在增 刊(未备案)、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论文集的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 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被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5.论文填报要求:需要提供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的查询结果,论文内容收录的网址链接、网站截图,以及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和论文正文。
6.境外发表的论文: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020-83163425)或 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含各大高校图书馆或查新工作站)〕;(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7.专著:所提交的专著带有 ISBN 刊号,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出版物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专著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