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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小知识—单位评后审核、公示操作指引
来源: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 作者: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 发布时间: 2024-06-17 | 3859 次浏览 | 分享到:

1、单位登录进入【用户中心】-【单位事项】-【职称评审业务】,选择【单位事项】-【职称评审业务】-【单位评后公示】;查看所有在评后公示环节的数据。



2、打印单位公示名单表,选择【单位事项】-【职称评审业务】,点击【打印评后公示名单】。



3、展示评后需打印公示表人员列表,单位操作人员对需打印人员进行勾选,点击【查看报表】。



4、弹出报表打印列表,填写具体公示时间年、月、日开始截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点击【报表打印】。

此表用于单位公示粘贴张榜或挂网址首页进行公示。





5、单位对公示无异议,选择【单位事项】-【职称评审业务】-【单位评后公示】,点击【审核】,人员进行公示结果信息录入,其中,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选择完成公示时间段后,系统自动生成公示意见语。



6、单位评后公示附件上传,点击【上传/查看附件】上传个人公示情况表,附件上传界面;

1.点击【报表打印】弹出《资格评审评后公示情况表》报表打印界面进行打印;

2.点击【上传附件】进行附件上传。


注意:

  • 评后公示结束,须上传《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后公示情况表一栏。

  • 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如属于劳务派遣的,需派遣单位及被派遣单位两个单位加盖公章。

  • 落款日期必须为公示结束后的日期,可以是公示结束当天。


7、提交评委会办公室,选择报送去向及报送评委会,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