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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深圳各区近期人工智能政策全解析:赋能产业新未来
来源: | 作者:AI 生 | 发布时间: 2025-01-24 | 374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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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人工智能发展:政策领航,全面布局

深圳作为我国的科技前沿阵地,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 2023 年底,深圳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数量已超过 2000 家,核心产业规模达到 3000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万亿元。众多知名企业如腾讯、华为、大疆等在人工智能领域深耕细作,吸引了大量的创新人才和投资。在这背后,政策的推动作用至关重要。深圳市及各区积极出台一系列人工智能政策,从多个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形成了全面布局、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详细盘点。

二、市级政策:高屋建瓴,筑牢根基

《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1.丰富生态要素供给
加大普惠服务资源供给,推进鹏城云脑 III 等算力建设,鼓励优惠算力服务。

发放 “训力券”“语料券”,降低研发训练成本,促进语料市场发展。

2.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发放 “模型券”,支持模型应用。

投入资金支持行业应用、政务场景开放、产品应用及软件首版次应用。

3.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投入资金支持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培育国产生态,鼓励开源。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提供资助与奖励。

4.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推动产业集聚,支持创新创业,培养人才,拓宽投融资,打造交流平台。

三、各区政策:特色鲜明,多点开花

(一)福田区:“模力福地”,精准赋能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1.大模型研发支持对自主研发且应用案例多、合同额高的大模型,及购买备案大模型应用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算力服务支持:补贴租用算力资源的企业。
3.语料数据支持:从数据运用、入表、开放共享等方面给予支持。
4.场景应用示范支持:涵盖 “场景 + AI”“软件 + AI”“硬件 + AI” 示范应用。
5.专业楼宇(园区)建设运营支持:对特色园区、专业楼宇给予不同程度支持。
6.产业空间支持:提供政府和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7.孵化载体运营支持:助力孵化载体发展。
8.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根据企业情况给予支持。
9.科技金融支持:推动基金设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0.创新联合体支持:支持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
1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资助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建设。
12.人才支持: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享受人才支持项目。
13.创新发展支持:支持安全实验室建设等,利用河套合作区优势。

(二)南山区:创新驱动,全域领航

《南山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1.平台资助:对算力平台、开源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给予资助。
2.团队引进:支持企业引进高端创新团队,给予启动经费、场地支持等。
3.产业融合:推动人工智能与各产业融合,对创新产品和应用给予奖励。
4.融资支持:设立产业基金,鼓励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和担保费补贴。

(三)龙华区:聚焦产业,强化协同

《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1.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发放算力券,奖励营收增长企业,资助园区和企业房租。
2.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奖励技术攻关项目、算法备案企业、备案模型和具身智能模型研发单位,支持场景应用建设。
3.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奖励参与标准制定企业,资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获投资企业,支持举办活动。

(四)龙岗区:要素供给,应用突破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1.强化人工智能算力要素供给:保障算力资源,支持企业购买算力。
2.丰富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供给: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支持数据开放共享。
3.支持大模型开发应用:支持自主开发和调用大模型开发应用。
4.推动人工智能产品首创首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智能产品创新发展。
5.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构建应用场景中心,支持示范项目。
6.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7.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支持园区建设运营,强化人才引育,加强金融支持,营造发展氛围。

(五)宝安区:融合创新,拓展应用

《宝安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资金补贴。
2.助力数字政府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政务应用开发,给予奖励。

3.赋能教育数字化转型:支持人工智能教育产品研发和应用。

四、政策影响:成效显著,未来可期

(一)产业蓬勃发展

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深圳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到 2025 年,核心产业规模将突破 5000 亿元。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形成了多个特色产业园区,吸引了大量上下游企业入驻。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的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二)创新成果丰硕

深圳在人工智能算法、芯片、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众多创新成果。例如,某企业研发的新型人工智能算法在图像识别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安防、医疗等领域;另一家企业推出的人工智能芯片性能卓越,为智能设备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三)人才汇聚

政策吸引了大量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了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同时,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也激发了人才的创新活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展望未来,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将继续在政策的引领下,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附件:

1. 市工信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content/post_11906143.html

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龙华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xxgk/zcfg/qgfxwj/qgfxwj_129575/content/post_11839311.html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3.福田区——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1118889940020889616384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4.前海管理区——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sf.sz.gov.cn/ztzl/rgzn/zczc/content/post_11710957.html

本措施自2024年9月14 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5.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xxgk/zwgk/flfg/bmgfxwj/content/post_11932611.html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具体附件(部分文件主要内容):

1. 市工信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主要部分)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content/post_11906143.html

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丰富生态要素供给

(一)加大普惠服务资源供给。加快推进鹏城云脑III等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内重大算力基础设施以优惠价格提供算力服务。依托重大项目资源,以创新方式支持企业低成本使用算力、模型、语料等人工智能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放“训力券”。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初创企业提高资助比例至60%。(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三)发放“语料券”。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促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企业,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语料,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按照语料年度共享使用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四)发放“模型券”。每年发放最高1亿元“模型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应用成本。对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可按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每年投入最高1亿元,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可提高资助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场景开放,支持基于开放场景的人工智能应用开发。聚焦政务服务、教育、医疗健康、交通、气象、经济运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每年开放不少于50个应用场景,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鼓励企业针对场景需求开展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对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产品,根据应用推广等情况,给予开发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七)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应用。支持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AI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人工智能软件首版次应用。鼓励人工智能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软件规模化应用,打造生产力工具。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已实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人工智能软件,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九)加大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力度。每年投入最高3亿元,聚焦人工智能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自动驾驶、人工智能芯片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重大专项和人工智能“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加速培育人工智能国产生态。支持建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基于国产人工智能根技术和工具链,为企业提供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培育全栈自主可控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市、区联合给予不超过50%、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十一)鼓励人工智能软件开源。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源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编程模型和集成开发工具,形成领先的人工智能开源基础底座。支持构建第三方算子库、预训练模型、模型智能体等开源软件,可根据下载量、性能、行业影响力等情况,给予开源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面向人工智能领域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开源社区、评测适配中心、创新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开放共享。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按照相关要求可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建设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源头创新和应用场景联合研发。对批准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单个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已建成的市重点实验室,每三年开展周期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或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区打造“零租”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6个月至3年不等的免租优惠,并提供算力、模型、语料、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服务。推动人工智能方向特色软件名园建设,集聚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经认定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奖励,对考核获评优秀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五)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经评审具有重大技术能力的核心团队,给予资金支持。对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和生活保障一揽子“政策包”支持。支持人工智能留学人才在深创业,对注册时间在6—48个月内的企业,择优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以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人工智能优势学科,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支持。培养高素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优先支持高校人工智能特聘岗位人才选聘。实施“行业大模型+产学研”深港联合培养专项,着力培养人工智能工程师和产品经理。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十七)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汇聚多元资本构建人工智能百亿基金投资生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八)打造产业交流高端平台。围绕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和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龙华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xxgk/zcfg/qgfxwj/qgfxwj_129575/content/post_11839311.html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第二章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第四条 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提供支持,通过发放算力券为企业提供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企业采购金额的30%,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打造深圳北软件产业基地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五条 围绕打造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全产业链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数据支撑,培育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支持营收5000万元以上且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本条政策年度资助总金额最高1000万元。

第六条 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评估的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专业园区,按照上年度运营费用的10%,给予运营公司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评估的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企业和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最长3年的房租资助。

第三章 提升产业创新能

第七条 支持人工智能及机器人领域技术攻关项目,争取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和产品,对获批国家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揭榜优胜单位,给予牵头单位200万元的奖励。

第八条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发的算法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的,给予每个算法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打造深圳北软件产业基地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九条 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对上年度成功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模型,给予每个模型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机构开展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应用,经评估,对近2年推动模型应用落地的开发单位,给予研发费用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本条政策年度资助总金额最高1000万元。

第十条 推动千行百业“AI+”和“机器人+”升级,聚焦应用场景示范,支持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单位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多个领域打造创新场景应用。实施揭榜挂帅模式,对场景应用建设方(发榜方)及场景能力提供方(揭榜方)提供双向支持,按照项目总投入(非财政投入)的10%,给予发榜方最高200万元资助;按照项目总投入(非财政投入)的20%,给予揭榜方最高400万元资助。

本条政策年度资助总金额最高2000万元。

第四章 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机构参与制定人工智能及机器人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第十二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围绕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共性服务需求,建设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

每年资助的人工智能及机器人服务平台不超过2家。

第十三条 对近2年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且单轮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评估,按本轮到位资金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获得本条奖励后再次获得融资的,不再给予奖励。(投资额为扣除龙华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部分及其子基金政府股权投资部分)

第十四条 鼓励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领域的企业、机构及其它组织,组织举办会议会展、项目路演、技术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要素对接活动(平台),依法依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3.福田区——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1118889940020889616384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第一条 大模型研发支持

(一)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企业自主研发、公开发布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具有5个以上市场应用案例且实际完成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已完成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进行应用场景开发和推广的,依条件按照不超过服务采购合同额(含模型私有化部署费用、云化部署费用、API调用费用以及大模型一体机中大模型部分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第二条 算力服务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租用算力平台上的智能算力资源投入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训练及推理,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第三条 语料数据支持

(一)数据要素运用支持。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的语料数据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依条件最高可按语料采购服务合同额的1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

(二)数据入表流通支持。企业在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资产入表活动,对于数据资源首次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且在依法成立的数据交易机构流通交易的,对企业为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所发生的服务费用予以2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

(三)数据开放共享支持。企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大模型训练语料(含行业数据集),首次开放根据语料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依条件最高可按企业语料生产费用的20%给予15万元支持。

第四条 场景应用示范支持

(一)“场景+AI”示范应用支持。支持面向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化等行业,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技术应用与场景建设项目,经综合评审,依条件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全区每年支持项目不超过20个。

(二)“软件+AI”示范应用支持。支持企业开发首版次人工智能软件产品,被列入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三)“硬件+AI”示范应用支持。支持智能终端、具身智能机器人、“三全智能”(全身、全车、全屋)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产品,按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第五条 专业楼宇(园区)建设运营支持

(一)特色园区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人工智能特色园区,依条件给予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专业楼宇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专业楼宇,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专业楼宇建设达到一定规模的,依条件给予运营机构最高500万元运营支持。

第六条 产业空间支持

(一)政府物业支持。促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租赁政府产业用房;在前述基础上达成一定条件的企业,最高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给予支持,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

(二)社会物业支持。对入驻福田人工智能集聚区专业楼宇的人工智能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租金支持。

第七条 孵化载体运营支持

引导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孵化载体的运营机构,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八条 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

对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第九条 科技金融支持

(一)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挥国有基金杠杆撬动作用,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基金联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上市融资。

(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科技金融信贷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等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十条 创新联合体支持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建设创新联合体,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十一条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对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共性服务需求,建设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大模型及语料应用服务、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创新平台,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第十二条 人才支持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并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机构)为福田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优秀个人,可申请福田英才荟人才支持项目,并按照当年福田区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第十三条 创新发展支持

支持人工智能安全实验室建设,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引导企业树立合规发展意识。鼓励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赋能服务中心等创新平台发展,为企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指导与服务。依托河套合作区区位和制度优势,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按规定在跨境人员及物资通关、跨境资金结算、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双税优惠”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

4.前海管理区——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sf.sz.gov.cn/ztzl/rgzn/zczc/content/post_11710957.html

本措施自2024年9月14 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一、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

(一)建设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鼓励人工智能高成长性企业以及先进制造、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行业企业的人工智能业务总部进驻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对在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符合集聚条件的办公楼宇实际经营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的,按照每平方米每月60元补贴的标准,连续支持36个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的50%。

(二)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对符合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聘用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在前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予以补贴。

(三)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区纳统的人工智能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3%,予以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5%,予以最高200万元的奖励;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1亿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5%,予以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投融资。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或直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并可作为企业上市的基石投资者。加强对人工智能企业的上市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前海合作区内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加大为优质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力度。

二、强化人工智能关键要素供给

(五)提高算力供给能力。鼓励开展“一云多芯、以网强算、算网融合”技术创新,推动云、数、智、边、端等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实现算力资源的智能调度和高效供给。推进前海国际数据专用通道和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和应用,打造开放便捷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建设智能算力中心和智能算力调度平台,经前海管理局同意支持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资助,每个平台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六)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运用。支持前海企业开发高质量数据产品,推进数据资产化,开展数据经纪业务,建设数据要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事前经前海管理局同意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助。积极引进数据服务企业,加快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价、资产评估等服务发展,鼓励企业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等数据共享平台。对在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金融创新和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列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典型案例或示范项目的,分别予以企业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七)加强共性通用技术发展。支持前海企业基于领先的国产自主可控的基础人工智能软件底座,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算法、工具集、模型库、适配认证等技术支持。鼓励开展人工智能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声纹识别、动作捕捉、自然语言理解等领域通用关键技术开发。

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八)支持“大模型+产业”应用创新。鼓励围绕制造、金融、物流、商务等重点产业领域,聚焦行业应用需求,研发、部署采用大规模数据训练和先进算法、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形成行业应用新模式。对前海企业自主研发、公开发布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具有10个以上市场应用案例的,予以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打造应用场景示范标杆。支持在机场、港口、会展中心等重大平台设施和智能制造、金融、物流、交通、商务、文旅、医疗等产业应用领域,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对前海管理局评定的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对项目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

(十)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试点。推动前海合作区全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试点,支持获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在前海合作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载人商业化运营的企业发展,对企业名下持有的每台获批运营车辆按照购置成本及智能化改造成本的50%,予以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一)支持推进低空智能交通试点。探索开展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推动低空智联网建设。鼓励企业拓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应用场景,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经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开设eVTOL商业航线(起降点至少一个在前海合作区内),对境内航线运营企业予以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跨境航线运营企业予以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十二)支持技术赋能平台建设。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或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国家级创新载体建设单位,牵头在前海合作区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利用其产业生态资源,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前沿技术展示、生态孵化等服务。对软硬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创新中心,按照其软硬件投入的10%,予以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资助。

(十三)支持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前海管理局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研攻关,每年面向社会征求需要解决的人工智能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对单个项目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每年发榜题目不超过5个,具体条件由发榜通知另行规定。

(十四)促进行业组织发展。对国家级人工智能、数据经纪人行业组织在前海合作区落地,予以50万元一次性支持。鼓励人工智能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在前海合作区举办国际性人工智能学术论坛、产业峰会、行业展会、赛事等活动。

(十五)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强化各责任主体科技伦理规范意识,支持人工智能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人工智能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探索创新人工智能“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大胆试错的制度环境。

(十六)优化产业创新配套环境完善人才引进培养、选拔评价、服务保障机制,集聚人工智能领域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在前海建设人工智能科教平台,建立产学研合作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强化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创业孵化、融资对接、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人工智能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制度创新探索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对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数据要素流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前海管理局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扶持事项,以协议方式支持的机构总数不得超过当年度被扶持机构总数的10%。

5.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xxgk/zwgk/flfg/bmgfxwj/content/post_11932611.html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强化人工智能算力要素供给

(一)加强智能算力资源保障。通过算力租用、在地算力建设、算力供需调度等方式,统筹建设龙岗算力资源池,为我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产业发展等提供优质优价的智能算力供给。(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城投集团)

(二)加大优质优价算力供给。支持企业开展大模型训练推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探索,鼓励打造全国领先的通用及视觉等专用大模型。对购买算力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算力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丰富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供给

(三)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支持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的语料数据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对采购语料的企业,按语料采购服务合同额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支持数据开放共享。支持企业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大模型训练语料(含行业数据集),根据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等维度,按语料生产费用的2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支持。

三、支持大模型开发应用

(五)支持自主开发大模型。支持企业研发通用及专用大模型,将龙岗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大模型创新集聚区。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的模型,按每个模型最高50万元给予企业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六)支持调用大模型开发应用。支持软件企业调用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的模型或通过第三方测评的模型进行应用场景开发。对采购模型服务的企业,按完成合同金额(含订阅、部署、开发、调优等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推动人工智能产品首创首用

(七)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鼓励具身机器人企业研发创新,促进成果产品首试首用。对实现首次试用的未定型阶段具身机器人创新产品,按研发投入的5%予以支持;对具身智能机器人新产品首次实现销售的企业,按该次销售产品的制备成本总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支持智能产品创新发展。鼓励电子消费产品企业,以及眼镜、黄金珠宝、钟表、服装、家具、玩具等优势传统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智能科技企业深度合作,研发科技新品,实现传统产业跨越式发展。对电子消费产品企业推出的人工智能产品,以及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推出的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产品,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最高按研发投入的30%予以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九)构建全域全时应用场景中心。推动搭建模型创新和场景应用供需双方的对接桥梁,精准服务企业的人工智能技术转化和行业应用。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能力清单,助力模型深度赋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智慧交通、新型工业化等领域,推动AI赋能千行百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企业服务中心)

(十)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支持千行百业融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自身能力,鼓励开展全域全时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每年遴选不超过20个具有行业引领的示范场景项目,按照项目投资主体(非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六、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十一)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承担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支持,同一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十二)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各领域,支持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等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大模型测评、测试验证、数据支撑或人才培训等服务。对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支持。按照里程碑式考核目标对平台进行评价,对达成目标的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同一平台连续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连续支持次数不超过四次。同一企业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七、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十三)支持园区建设运营。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对于被认定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人工智能方向软件名园,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100万元支持。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对园区内符合人工智能企业集聚条件的产业空间,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对产业空间内的人工智能企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400万元支持。

(十四)强化人工智能人才引育。支持人工智能及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引育海内外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支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人工智能企业,鼓励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企业纳入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强化人工智能开发者人才培养,支持开展人工智能专业培训及认证。持续开展行业人才调研,探索实施更具针对性的“一行一策”,动态调整人才支持范围和力度。优化鹏城优才卡(龙岗)人才服务体系,为人工智能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创新创业等服务。

(十五)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基金等建立支持人工智能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提高风险容忍度。鼓励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构建龙岗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

(十六)营造产业发展氛围。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通过市场化方式,在龙岗区举办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活动,经产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支持,单个活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