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1.问:认定和评审有何区别?
答:评审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社会人才,达到一定的学历及工作年限,经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审及表决,表决通过的,经职改部门审批通过的,便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认定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社会人才,达到一定的学历及工作年限,在允许的级别内,只要考察鉴定合格,无须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及表决,即可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流程较为简单、快捷。
初次认定方式与评审方式取得的证书样式是一致的,效力相同。
2.问:职称证书是否全国有效?
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超过国家合格线标准的,取得的证书全国有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地方合格线,但未超过国家合格线者,所取得的证书仅在当地有效。职称评审取得的证书“哪里评哪里有效”,广东省内评审、认定、确认、考试取得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有效。
3.问:我来深工作前在外省取的职称证,是否需要验证或换证?
我市自 2013 年 10 月起取消省外职称证书确认业务事项。在深圳市职称晋升时,全国各地取得的职称证均不需经过验证换证,按照年度评审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证书、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等材料即可。
4.问:职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网上查询验证?
答:目前我市已开放了 2012 年度以来职称证书查询服务,具体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便民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查询事项详见页面介绍。2018年起,广东省启用职称电子证书,此后我市获得的职称证书亦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证书查询栏目查询。
5.问:在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户口在内地,是否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
答:在深工作并由单位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案、户口是否在深圳,均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评审。
6.问:非深户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是否有社保、来深工作年限的要求?
答:非深户人员要求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不连续的情况。
7.问:关于工作所在地及社保的问题两类人员可申报深圳市属评委会评审的:
(一)第一类是申报人现在深圳市由单位缴交社保的,可通过社保缴交单位直接申报,但该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劳务派遣人员、有公司隶属关系的除外)。其中,非深户申报人员要求至少在深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第二类是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在外地,社保缴交也在外地,但总部在深圳的,可通过总部单位申报,但需要提交单位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8.问:我的社保是在分公司缴交的,但总公司要求由总公司统一申报职称,这样可以吗?
答:可以由分公司申报,也可以由总公司申报,需要提交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9.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无国籍限制和特别的要求。符合在深圳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的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10.问: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对于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或不相近申报职称,按现从事岗位专业进行申报。
11.问:我是出站博士后,按规定可以直接申请副高级职称评审,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
12.问: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相 应专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3.问: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来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14.问:如果我有一篇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后 ,又在有刊号的外部刊物上发表了,算不算一稿多投?
答:不算,如果两本刊物均带有 CN 或 ISSN 刊号的就算一稿多投。
15.问:什么叫专著?申请高工参与编著 2 本 ISBN 的书可以吗?
答:具体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附录中有关于编著的解释,参与编写不能算的,副主编以上的才可以。
16.问:论文发表期刊有没有级别的要求?
答:没有级别要求。期刊名录请在中国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
17.问:我是非深户,未办理居住证,也未在深圳缴交社保,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符合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