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2021 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 月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
(二)对于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 月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 月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
(三)对于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33 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
(四)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