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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开展联动活动暨调解技能培训
来源: | 作者:伯乐君 | 发布时间: 2024-09-28 | 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社会组织矛盾调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2024年9月26日上午,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代表约60人来到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联动活动暨调解员能力培训。此次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指导,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


参观律所


活动开始前,参会的调解室代表们参观了京师深圳律所的党建墙、调解室、模拟法庭、办公区域等特色区域,感受律所浓厚的法治氛围和现代化的办公环境。



开场致辞


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廖明磊律师在致辞中提到京师深圳律所作为专业机构,致力于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各位调解员能够在调解领域取得新的经验、新的技能、新的突破,为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廖明磊律师


刘国梁主任在致辞中介绍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及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发展及主要工作,以及委员会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组织法律问题、促进法律交流与合作方面的作用,并祝愿此次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员能力培训圆满举行。

深圳律师协会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深圳市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特邀调解员刘国梁



主题培训


何俊总监首先对社会组织矛盾枢纽中心做了介绍,中心旨在协调和指导各个调解室开展工作,并与政府部门和法院建立联动机制。以及详细介绍深圳市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处理纠纷的类型,帮助调解员梳理工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总监、

社会组织矛盾枢纽中心负责人何俊


李祉莹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调解的法律法规体系,帮助与会人员更深入地了解调解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通过调解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深圳律协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祉莹



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是深圳市落实“枫桥经验”在社会组织落地生根的具体体现,开展调解室联动活动暨业务培训,有助于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社会组织开展行业产业调解工作时人员不专业、队伍不稳定、宣传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充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专业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